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的名单
(2026年8月25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张伟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伟,男,1976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潜江人,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十堰市公安局局长。
二、免去宋嵘的十堰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张伟为十堰市公安局局长。
三、免去蓝劲松的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任命马淑平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四、免去易斐的十堰市商务局局长职务;任命王丽媛为十堰市商务局局长。
五、免去汤宏的十堰市林业局局长职务;任命洪国伟为十堰市林业局局长。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6年8月25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盛从亮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盛从亮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会议决定:盛从亮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由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宋嵘同志辞去
十堰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宋嵘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宋嵘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少军同志辞去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少军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少军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5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郭峰为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越同志
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越同志因到龄退休提出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越同志辞去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6年8月25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程慧玲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明辉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5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汪朝晖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张利、范立国的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免职的名单
(2026年8月25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免去查孟达的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批准免去汪朝晖的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三、批准免去董可飞的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四、批准免去杨斌的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五、批准免去井家坤的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编辑:田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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